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是新形势下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的重要内容。辛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目标,立足济难解困,体现尊崇优待,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着力推进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全覆盖,努力增强困难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辛集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出台了《辛集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人员帮扶就业困难救助实施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自谋职业、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工作出路、生活来源的大问题。
二是落实工资待遇。根据退役军人专岗人员的服役年限、立功表现、伤残等级等条件,本着“贡献大、待遇优”的原则,科学核定工资标准,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为专岗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
三是落实特殊优待。对退役军人专岗人员始终坚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在走访慰问工作中,与重点优抚对象同等待遇,八一、春节期间进行走访慰问,并落实定期体检待遇。
四是落实全面服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列支专项资金,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为退役军人专岗人员提供发放工资、缴纳保险、办理退休、工伤工亡等各类服务,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实施临时救助办法解难济困
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工作办法》,对生活发生重大变故、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及时给予帮扶援助,做到随申请、随审核、随研究、随审批。
一是加强摸底调查。依托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时与民政、扶贫部门共享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动态管理困难退役军人台账,加大走访摸底力度,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困难退役军人家庭情况。
二是规范审批流程。由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向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再由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困难程度等逐一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救助方案。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要放宽救助标准的,由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三是灵活实施救助。根据临时救助对象提供的申请材料和乡镇提出的救助方案,由市局按照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救助。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先行救助,救助资金从市乡两级走访慰问专项资金中列支,随后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材料。
三、投入拥军商业保险补充保障
为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和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辛集市拿出专项资金85万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全市8000余名优抚对象每人购买一份“拥军险”(医疗健康及意外险),提供意外、大病、见义勇为致残等理赔保障,有效补充完善了优抚对象疾病风险保障体系,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特别关爱。2021年共有12名退役军人得到保险补偿;2022年“拥军险”政府采购项目正在进行招标。
四、完善帮扶审核机制保驾护航
为确保将有限的资源和力量投入到困难退役军人身上,辛集市注重加强对帮扶援助工作的研究会商、调查跟踪和实效评估等机制建设,确保帮扶援助工作健康运行。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市局成立帮扶援助工作专班,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拥军优抚、权益维护、移交安置、服务中心负责人为组员,专门负责研究指导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
二是精准调查督导。以市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为主体,采取入户核查、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了解核实困难退役军人家庭生活真实情况、帮扶援助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三是严格审核议定。对于退役军人申请享受《辛集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人员帮扶就业困难救助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工作办法》的事项,在审核档案、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工作专班集体研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救助活动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