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制定出台《意见》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近年来,退役军人事务部指导各地积极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引导律师等法律人才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取得积极成效,但规范性、标准性、专业性有待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更好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
二、关于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意见》提出,要弘扬志愿精神,有序发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加强和规范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通过5年左右努力,各地普遍建成覆盖城乡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网络,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机制更加健全,服务的专业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明显提升,服务保障坚实有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关于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内容
《意见》提出,要提供法律咨询,重点围绕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评残评烈、褒扬激励、拥军优属等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常见法律问题,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指引等服务。要参与矛盾化解,注重从专业角度释法明理,引导退役军人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优先通过自愿和解、依法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要开展法治宣传,在“八一”建军节等重要节点,以宪法、民法典以及国家安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要协助司法救助,了解核实情况,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或者通过法律手段为其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
四、关于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方式
《意见》提出,要健全服务标准,推行智慧服务,开展精细服务,推进均衡服务。要结合实际制定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指导标准,明确具体要求;为退役军人提供线上咨询、智能诊断、信息推送、代拟法律文书等服务;做好法律服务志愿工作规划和服务项目设计;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志愿活动。
五、关于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管理
《意见》提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需要,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队伍。要强化服务力量,重点从有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经历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招募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鼓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两代表一委员”、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人员以及法律相关专业学生等积极参与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活动。同时,《意见》对志愿者的招募条件、招募程序、权益保障、思想教育、规范管理、考核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