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就业培训  (2024-10-21 16:24:42)
【内容】近期河北省退役军人就业培训中心发布了一条培训信息,经咨询省厅答复培训信息只通知至市级事务局,当乡镇退役士兵得到这条培训信息按照培训信息联系县区事务局时,县区事务局人员答复称因是省里组织的,并不了解培训信息,他们又向市局了解,市局答复称名额已满。 请问1:乡镇退役士兵如何及时了解培训信息? 2:经查看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并没有转发省厅发布的这条培训信息,那么已报名人员是如何联系报名的?是否只是内部通知培训并不公开?能否公平公正公开?  (2024-10-21 16:24:42)
【答复】您好,1.我局每年组织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每年都要求各县市区充分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积极报名参加。退役军人可通过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县市区局对外宣传平台关注相关信息。2.我局在接到省退役军人培训就业中心通知后,第一时间转发给县市区,并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并非内部通知。省级通知已写明培训名额有限,按照报名顺序,额满为止。且本通知面向全省,您在得到消息咨询时,可能您的意向专业已报满,您可以根据自身意愿继续选报其他专业或参加市级组织开展的其他职业技能培训,也可以等待此专业下一次组织培训。3.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培训的前期宣传推广力度,更加科学设置培训专业,感谢您的意见反馈。  (2024-10-24 14:24:44)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转业后未安置工作  (2024-10-18 15:41:54)
【内容】三级士官转业,2011年转业到栾城,拖了两年栾城不给安置工作,当时领了退伍安置费四万还是四万五记不清了,2018年户口迁移到长安区房子这,之前同批兵转业领退回安置费的退回安置金后都给安排工作,一直未有人联系我,一直拖到现在,还能解决工作问题吗?  (2024-10-18 15:41:54)
【答复】您好,经栾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留言人沟通并查阅相关档案材料核实,留言人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谋职业属于政府安置工作的一种方式,已办理自谋职业的,不予重新安置工作。  (2024-10-23 16:00:14)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快捷办公  (2024-10-14 13:10:02)
【内容】石家庄这么多大龄退伍老兵都不在自己户籍所在地,为什么不能就近在市里认证,需要回原址呢?  (2024-10-14 13:10:02)
【答复】您好,经行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留言人所述退伍军人因年龄大、行动困难造成返乡认证不方便,行唐县上方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与该退役军人联系可以通过便捷方式进行认证。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10-16 10:25:04)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资讯二次入伍安置问题  (2024-10-13 16:57:14)
【内容】二次入伍士兵,2020年第二次入伍,两年义务兵之后2022年刚好赶上新政策,可以叠加之前的军龄,直接套改一期第三年,当时单位说算实际军龄,12年符合安置工作条件,那么到2030年刚好12年,三期结束,在石家庄是不是符合12年安置工作条件呢  (2024-10-13 16:57:14)
【答复】您好,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关于二次入伍退役士兵的专门安置政策,请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局安置科电话(031186688042)详询。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10-16 10:37:59)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家属随军、随迁  (2024-10-09 12:51:22)
【内容】请问驻石家庄市部队干部家属(异地正式在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随军,石家庄市户籍军队干部转业时家属(异地正式在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随迁都有哪些政策?  (2024-10-09 12:51:22)
【答复】您好,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以逐月领取退役金、安排工作方式安置且符合家属随军规定的退役军士,其配偶可以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以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第五十七条规定:“退役军人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对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随调随迁配偶,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第五十八条规定:“退役军人随调随迁家属户口的迁移、登记等手续,由安置地公安机关根据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  (2024-10-10 13:56:47)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安置地问题  (2024-10-04 16:58:15)
【内容】我和我爱人户籍地是河北邢台宁晋的,结婚5年,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现在在石家庄市买房,到明年12月份转业的时候符合在石家庄安置条件吗?  (2024-10-04 16:58:15)
【答复】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并解释政策。《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退役义务兵和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的安置地为其入伍时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退役义务兵和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退役军士已婚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三)退役军士的配偶为现役军人且符合随军规定的,可以在配偶部队驻地安置;双方同时退役的,可以在配偶的安置地安置;(四)因其他特殊情况,由军队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易地安置。退役军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在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应当结婚满2年。”  (2024-10-10 13:55:06)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赵县有退役军人优待证收到600元。是否有相关政策?  (2024-09-29 12:34:31)
【内容】赵县有退役军人优待证收到600元。是否有相关政策?  (2024-09-29 12:34:31)
【答复】您好,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联系,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9-30 16:20:26)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退役政策咨询  (2024-09-26 09:48:28)
【内容】您好,我是高新区2023年安置的退役士兵,现在准备辞职了,想问一下有啥补助政策吗,放弃安置工作后到银行贷款有啥政策吗  (2024-09-26 09:48:28)
【答复】您好,经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核实:您已于2023年9月持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开具的《安置工作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完成报到、办理上岗手续并工作至今,安置政策已落实到位。关于辞职相关的补助问题请与您工作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关于银行贷款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您可在工作日随时到高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大厅或拨打办公电话0311-85096027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地址:石家庄市淮河道191号。  (2024-09-29 10:46:43)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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