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入伍优待金 (2025-10-08 10:10:27)
【内容】今年三月份入伍,优待金大概是什么时候发放? (2025-10-08 10:10:27)
【答复】您好,我局相关工作人员未能与您取得联系,如需咨询可拨打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和褒扬纪念科电话0311-86688591,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2025-10-09 09:27:24)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家庭优待金 (2025-10-04 17:41:49)
【内容】2025年3月份从桥西区入伍,本科学历一年优待金多少什么时候发放,八一补贴金什么时候发放。 (2025-10-04 17:41:49)
【答复】您好,我局相关工作人员未能与您取得联系,如需咨询可拨打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和褒扬纪念科电话0311-86688591,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2025-10-09 09:27:12)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军士随配偶异地安置 (2025-09-24 09:56:45)
【内容】军士随配偶异地安置 石家庄对配偶的户口性质有要求吗?对落户时间有要求吗? (2025-09-24 09:56:45)
【答复】您好,石家庄市严格执行《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章第二节“安置地”中关于异地安置的有关规定(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8/content_6965765.htm),对户籍性质、落户时间等无额外要求。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局安置科电话(0311-86688042)详询。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5-09-26 17:03:31)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退役军人家属随调事宜 (2025-09-12 19:03:54)
【内容】您好,我是河北省一名现役,目前家属已办理随军,现驻地已安置到当地一小学内,(随军前家属已为一名小学教师),夫妻双方原户籍均为石家庄正定县,我想咨询一下,若我本人转业到正定,家属是不是也一起随我安置到正定,家属工作是不是也是安置到教育单位。 (2025-09-12 19:03:54)
【答复】您好,《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章“移交安置”第一节“安置计划”第四十条和第五章“家属安置”中,对随调随迁家属安置工作均作出明确规定,正定县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正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311-88010079咨询。 (2025-09-16 09:17:19)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2025年退役安置士兵招考计划 (2025-08-16 09:22:27)
【内容】您好,根据2024年8月1日新下发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第26和27条之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择优招录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录用计划,但是距今为止未下发公告或通知,所以想咨询下一步是否有面向“退役安置士兵”的岗位或者计划。 (2025-08-16 09:22:27)
【答复】您好,目前,我局未收到上级部门关于此项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感谢您的关注。下一步有具体推进措施后,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您可以关注我局网站或者拨打我局安置科电话:0311-86688042详询。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5-08-21 18:40:36)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单身联谊活动 (2025-07-22 14:24:57)
【内容】您好,我想问下,跟部队的单身未婚联谊交友活动下次大概什么时候举办呢,通过什么方式可以知道或报名呢? (2025-07-22 14:24:57)
【答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我局已于上半年4月份开展军地交友联谊活动,下半年开展时间暂定,您可关注“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如有举办消息我局将会在公众号推文发布。 (2025-07-25 09:36:08)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2024年义务兵优待金 (2025-06-12 18:48:19)
【内容】2024年9月从高邑走的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时间和金额,以及发放机构。 (2025-06-12 18:48:19)
【答复】您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在市级发放,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武装部门、财政部门发放,具体金额和发放时间请咨询高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311-84011131。祝你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5-06-16 09:22:27)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安置问题 (2025-05-15 09:47:42)
【内容】你好。我想咨询关于转业安置问题,我是从石家庄无极县入伍,请问我在新疆服役十二年,是否符合全市任选安置地,包括石家庄吗?另外今年9月份转业和12月份转业是一起安置吗还是分开? (2025-05-15 09:47:42)
【答复】您好,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退役军人在西藏、新疆、军队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队确定的二类以上岛屿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累计满10年的,可以在符合安置条件的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2025年9月、12月退役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尚未开始,是否一起安置还不确定,请及时向您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局安置科电话(0311-86688042)详询。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5-05-20 14:10:29)
【答复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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