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吴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退役军人有序进入校园参与国防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吴雪梅代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把此项建议作为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参考,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走深走实。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与市国教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全民国防教育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全体公民进行的一项基本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从法律法规层面分别对国防教育和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具体工作方面,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在国防教育中开展了一些工作。一方面,利用春节、清明节、建军节、全民国防教育日、抗日战争纪念日、国庆节、石家庄解放纪念日等节庆日和纪念日,开展缅怀英烈、祭扫烈士陵园、走访慰问烈属、讲述英烈故事等活动;积极支持帮助部队解决训练场地建设、军事设施保护等实际问题,深化与“石家庄舰”的双拥共建;持续开展“助力强军、服务国防”关爱基层官兵万里行、“喜报送家门”、“情系边海防官兵”系列活动、“百城万店拥军行”等活动,持续投放公益广告,张贴悬挂双拥宣传标语。另一方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红色故事进社区、进校园”系列活动和“红色文化进校园”活动,邀请老英雄、老战士到社区和校园作宣讲;与西柏坡中学签订合作协议,邀请石家庄市“受阅女兵合唱团”和部分退役军人创办的国防教育机构,到校讲述红色经典事迹、对中小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促使军政军民团结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国防教育工作也进一步推进落实。
近日,我市印发了《石家庄市全民国防教育“十四五”规划》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方向和举措,进一步加强了组织保障、明确了各部门工作分工。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积极谋划、主动担责。关于如何强化青少年国防教育,上述两个文件中对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由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石家庄警备区、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此项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谋划组织发动退役军人参与国防教育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学校军训工作。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退役军人担任学生军训教官的实施意见(试行)》,我们将尽快会签印发。三是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就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有关工作提出了意见。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正在联合相关部门拟订我省的工作实施意见,待文件下发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落实。四是支持石家庄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尤其是青少年国防教育工作。我们要组织摸底,了解适合到中小学校助力国防教育的退役军人底数,搞好国防教育培训,助力全民国防教育。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