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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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罡代表:
您“关于对我市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工作的建议”已转交给我局。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支持。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优待证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督促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发放工作”的建议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安排,2022年我市启动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具体如下:一是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市县两级成立工作专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办公会及专题调度会6次,研究推进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同时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通过视频现场操作教学、PPT演示、制作操作流程图、远程技术指导等方式,及时为各县(市、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保证了优待证申请审核的顺利进行。二是全面动员、靠前服务。公布全市各办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地址和咨询电话,在官方网站、公众号发布优待证申领公告。各县(市、区)和基层服务站利用微信公众号、发放明白纸、乡村大喇叭、电话通知、走访入户等方式,通知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扩大优待证申领的知晓度。对于退役军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临时采集点的方式集中采集;对于年龄较大、有上门服务需求的,通过电话预约,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针对优待证申领电子证件照片质量要求高的问题,与制证银行合作,推出了照片采集小程序,与附近照相馆合作,推荐“老兵优待证拍摄”定点采集点。三是下沉力量,摸清情况。为了加快申请完成进度,建立了“日通报、周调度”工作机制。市局专门派出督导组赴基层督导调研,采用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各基层服务站了解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情况,对于任务量较重的乡镇(街道),县局进行统筹,抽调人员蹲点督导帮带。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我市优待证集中申领工作已基本完成,2022年4月28日,我市举办了河北省优待证首发仪式,在全省领先发放了首批退役军人优待证,截至目前已完成了优待证申请近38万人,发卡率达到99.77%。因优待证是以本人自愿申请为前提,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一些退役军人因工作时间忙、有的主观上认为暂不需要办理,也有部分退役军人持有残疾军人证等其他含金量更高的证件,暂没有办理优待证,因此会存在一些没有办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实际工作中无法做到百分百申请。目前,优待证申领工作已转入常态化受理阶段,新退役人员以及少数前期尚未办理人员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将全力搞好服务保障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退役军人能够了解到优待证的政策,享受到相关优待。
二、关于“针对异地来石的退役军人,建立网络申请流程,完善异地办理优待证政策,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的建议   
根据《河北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工作手册》及上级相关政策要求:“非河北户籍的申请人在河北省申请河北省发放优待证的,除应当提供河北省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外,其他审核流程及要求与在户籍地所在省份申请户籍省份发放优待证的审核流程和要求一致。”因此异地来石退役军人申请优待证只需提供居住证到所在乡镇 (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就可以申请优待证。关于建立网络申请流程问题,退役军人数据保密性强,优待证申领操作系统为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开发,该系统为内部工作系统,尚不能与互联网连接且省市县的系统操作权限有相应的规定。优待证申请需按程序逐级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制证数据发送到各银行进行制卡。网络申请流程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开发,目前正在研究,尚未开通网络申请。待开通后,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排,我市将积极抓好落实。
再次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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